刑法中与赌博有关的罪行主要是聚众赌博罪和开设赌场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处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解释》[2005]3号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聚众赌博:
(一)组织3人以上赌博,总渔利5000元以上;
(二)组织3人以上赌博,累计赌资5万元以上;
(三)组织3人以上赌博,累计赌博人数超过20人;
(4)组织10多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国赌博,收取回扣和介绍费。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集赌博或者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