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定,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假化肥,销售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率的,销售者以不合格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农药、兽药、化肥、种子。

(一)生产损失2万元以上的;

(2)其他生产损失较大的情况。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假农药、假兽药、假化肥,销售明知是假的或者失去使用效能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或者生产者、销售者以不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冒充合格的农药、兽药、化肥、种子,使生产遭受较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使生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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