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医疗费用赔偿项目包括注册费、医疗费用、检查费用、治疗费用、住院费用、后续治疗费用等与损害相关的补救治疗,医疗费用是指道路交通事故或损害疾病的治疗,是医疗费用和必要的治疗费用。医疗费用的赔偿遵循实际支出赔偿原则,即根据受伤人员的实际支出,既没有最高限额,也没有最低限额。
因此,与治疗事故损害无关的医疗费用一般不予赔偿。因交通事故创伤复发的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损害与疾病的因果关系、治疗单位的诊断或者法医鉴定意见给予适当的赔偿。中国法律确立了医疗费用的全部赔偿原则,要求赔偿义务人赔偿受害人在非法侵权时的实际医疗费用,即赔偿损失,赔偿与损失一致。医疗费用的赔偿范围不仅包括受害人支付的医疗费用,还包括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用、适当的整形手术费用和未来可能发生的后续治疗费用。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费用、住院费用等收据,并结合医疗记录、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医疗费用的数额。实践中常见的医疗费用包括:
(1)注册费,包括医院门诊注册费、专家门诊注册费等。
(2)医疗费用,即购买药品的费用。
(3)检查费,包括各种医疗检查费用,如血液检查费、透视费等。
(4)治疗费用,即受害人接受治疗所需的费用,如换药、注射、手术整容等。
(5)住院费,即受害人在住院期间所需的费用。
(6)后续治疗费用是指治疗后体征固定,残留功能障碍确实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伤害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的费用。后续治疗费用包括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需的康复费用和适当的整形手术费用;器官功能恢复训练费不包括非法侵权后的心理治疗费用。
(7)受害人应当进行与损害有关的补救治疗,如牙齿镶嵌、皮肤植入、假眼安装、假肢等费用。受害人因侵权行为引起的其他并发症的治疗费用,应当根据治疗医院的诊断或者法医鉴定意见,根据其相关性给予适当补偿。
(8)其他医疗费用,如聘请专家咨询费、器官移植费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