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级交通事故鉴定应赔偿8万元至10万元左右,具体包括:医疗费.残疾赔偿.精神损害赔偿.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营养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等。
1.医疗费用:交通事故造成的治疗费用,以及不可避免的治疗费用。
2.残疾赔偿: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30%×20年。
3.精神损害赔偿: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权造成的后果.被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确定。
4.误工费:我的日薪×误工天数。
5.护理费:日常护理费(护理人员日工资或当地护理人员从事同级劳动报酬)×需要护理的天数×护理人员人数。
6.住院伙食补贴: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贴标准×住院天数。
7.营养费:参照医疗机构加强营养意见确定金额×需要加强营养的天数。
8.被扶养人的生活费: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需要抚养的年数×需要抚养的人数×10%。
9.交通费用:合理的交通费用,凭发票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