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造成身体伤害。残疾或死亡的,民事诉讼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分别计算诉讼时效。
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的。只要你一直向侵权人索赔,时效就不会开始计算。
2.《民法典》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伤害明显,应从伤害之日起计算。如果伤害需要治疗,应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在这个时候,受害者知道这些权利受到了侵犯。当时无法发现的,自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发现的伤害是由交通事故造成的。
3.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未调解的,自医疗结束或者残疾决定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结束或者残疾决定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结束之日起第二天计算。无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两年。交通事故发生后,需要根据责任划分的具体情况进行赔偿。当事人违法行为造成的交通事故,需要依法赔偿,但相关赔偿还需要根据实际交通事故原因确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