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的。只要你一直向侵权人索赔,时效就不会开始计算。

2.民法通则规定,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伤害明显的,应当从伤害之日起计算。需要治疗的,应当从治疗结束之日起计算,因为此时,受害人知道这些权利受到了侵犯。当时无法发现的,自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必须有相关证据证明,发现的伤害是由交通事故造成的。

3.交通事故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一年。未调解的,自医疗结束或者残疾决定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结束或者残疾决定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结束之日起第二天计算。无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为两年。2004年7月1日以后的交通事故,未经调解可直接起诉。

相关法条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必须立即停车,当事人必须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和财产,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或者执勤的交通警察,听候处理;过往车辆驾驶人员和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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