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一方拒绝支付赡养费,它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成年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赡养费,包括子女的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仍在学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或者因主观原因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如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工作能力。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