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和债务应当一起分配。贷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者双方签字的,婚后双方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
2.根据我国法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负债买房,房屋抵押贷款由夫妻共同承担。
3.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地产销售合同,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以共同财产偿还贷款的,以首付款支付人名义登记的,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处理。
根据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房地产属于产权登记方,未偿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债务。离婚时,产权登记方应当赔偿双方婚后共同偿还的贷款及其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
4.夫妻双方经协商可由其中一方偿还,可到银行办理转贷手续。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