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财产协议是指男女双方在结婚登记前就婚前和婚后所得财产的所有权达成的协议。约定的内容可以是婚前财产和婚后收入,也可以是共同所有。根据《中国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同意婚姻关系期间取得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共同所有或部分,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以书面形式达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