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可以由一方承担。协商不成功的,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债务,而不是共同债务,另一方不能承担债务。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同意偿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中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债权人以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可以证明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共同意图的除外。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