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登记车主不来的,可以强制传唤,即拘留。最好主动投降,积极赔偿受害人,减轻甚至缓刑或者免除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97修订)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重伤、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法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破坏证据的,应当承担全部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