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一般会拘留肇事逃逸案件,但不一定会拘留,拘留是行政拘留。《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第七十四条规定,交通事故逃逸定义为:是指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当事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逃逸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肇事逃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吊销驾照,终身禁止驾驶。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第1款第3项、第2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