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的;
(二)将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不构成犯罪;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5)强迫机动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造成交通事故,不构成犯罪;
(六)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
(七)故意损坏、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不构成犯罪;
(8)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严重交通堵塞或重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之一的,可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之一的,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在交通事故中,肇事司机可能无责任或只有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司机就要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
按《民法通则》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赔偿费用少则几千块,多则上万元甚至于几十万元,如肇事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后,赔偿时,保险公司有先予支付的义务。但如果肇事车辆逃逸,按《保险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就不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