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事故受害人因交通事故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造成的延误费用,也可以主张延误费用。但是,受害人的交通损失应当按照证据可以证明的金额要求,必须具有确定性,不得随意扩大或者多次变更。中国一般将损失分为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应当赔偿可用利益损失。可用利益损失是未来的,可用利益损失是确定的,可用金钱计算和衡量;可用利益损失是真实的,即这种损失是不可避免的,具有现实意义,而不是猜测、抽象、假设,直接由交通事故造成。
但损失必须确定,证据必须确凿、充分,必须严格掌握,不得随意扩大。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包括损坏车辆的停车损失。换句话说,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损坏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客运业务活动,受害人要求赔偿损坏车辆维修期间的停车损失,交通事故责任人应予以赔偿。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