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诚实的人是否可以免除利息取决于申请人的态度。这应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是否同意减免是申请执行人的权利处罚。如果申请人不同意,执行法院只能要求您根据有效判决文件中确定的金额支付。一次性还款的,一般由另一方同意,但银行可能涉及各级审批,并可与执行法官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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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
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