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案件立案期限为七天,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后,对于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

《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

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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