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的交通事故,警方应对现场进行调查,然后确定责任;然后双方按责任划分的比例承担责任。只有一方有过错的,一方应当对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并在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由责任赔偿。
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双方应按过错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并在机动车第三方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由当事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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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
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
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