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门口施工有赔偿。

一是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

二是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

三是拆迁补偿费用。

四是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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