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疫情影响延期交房不构成违约。因疫情影响,不能如期竣工验收和交付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纳入不可抗因素范畴,交付期限视疫情影响顺延。延期交付时间一般不得

超过当地疫情一级响应解除之日的时长日期,也可以由开发商和购房者协商约定。

若延期交房不可避免,开发商应及时向购房者发布因疫情导致延期交房的书面通知,并收集延期复工、要求企业停工的官方通知文件,一定要提前通知业主。

若开发商既不能履行及时通知义务,又不能提供相关证据,则需承担违约责任。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

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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