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仍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重大事故,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肇事逃逸或者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行为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规发生交通事故后,未按规定向公安机关报警,未经授权逃离现场,使交通事故造成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不能确定和调查的行为。确定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行为人的交通事故行为必须达到造成重伤、死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程度,这是确定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前提和基础。
2.行为人在逃跑时必须知道自己的行为导致了交通事故,这是行为人的主观认知因素。
3.逃逸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调查,这是确定交通后逃逸的重要因素。
然而,刑法并没有单独定罪交通肇事逃逸,而是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造成重伤的犯罪行为。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因此,交通肇事逃逸仍被认定为交通肇事罪。
《刑法》第133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