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是指当事人知道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
1.事故发生后,人和车都逃离了事故现场;
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
3.责任认定。
从行政责任的角度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二款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本规定是对交通事故逃逸人员的行政制裁,无论交通事故的后果如何,都将被吊销驾照,终身无法取得。
其次,谈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当事人应当承担全部责任,但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这里所说的责任是指民事责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赔偿责任。法律将责任确定为推定过错责任。由于当事人逃逸造成事故现场损坏,交通管理部门难以确定事故责任。首先,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则可以减轻其责任,这也增加了逃逸者的举证责任。
再次讨论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犯交通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是一种情节加重的犯罪,刑法规定了较重的量刑。需要提到的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交通事故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的解释第六条交通事故后逃避法律调查,受害人离开事故现场隐藏或遗弃,造成受害人无法得到救助和死亡或严重残疾,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定罪处罚,交通事故逃逸死亡法定最高刑期为15年,故意杀人最高刑期为死刑。
酒后交通肇事逃逸显然需要使用交通安全法规的最高处罚标准,根据有关规定,酒后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犯罪,应当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如果肇事逃逸,不采取必要的救助措施,显然是不可取的,如有关情况,司法机关应当严厉处罚,坚决依法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