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使用伪造信用卡,或使用虚假身份证明欺诈信用卡,或使用无效信用卡,或使用他人信用卡,欺诈活动,金额超过5000元;
(2)恶意透支,金额超过1万元。本条规定的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的限额或规定的期限,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三个月以上仍不归还的。恶意透支,金额超过1万元,在公安机关备案前已偿还全部透支利息,情节明显轻微的,可以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第264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