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扶养人生活费补偿金额=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支出×交通事故责任人根据被扶养人的年龄和是否有劳动能力,承担被扶养人生活费的年限有所不同。公民年满18岁,取得基本劳动能力,可以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生活来源;18岁以下的公民没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不能参加劳动以获得生活保障。因此,一般原则是事故责任人承担18岁以下的赡养费。
此外,无论被抚养人是否年满18岁,如果由于生理或精神缺陷无法参与劳动以获得生活来源,责任人应承担20年的赡养费,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的赡养费减少1年,但75岁以上的赡养费将承担5年的赡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