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镇标准城市居民标准是指受害人为城市居民,残疾赔偿和死亡赔偿的计算标准按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人的生活费按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计算。
2.城市居民的人均收入是计算受害城市居民的残疾赔偿和死亡赔偿的标准。城市居民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是年度会计指标。它反映了全国或地区城市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3.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计算城市居民被扶养人生活费的标准。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是指城市居民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包括购买商品支出和文化生活。服务和其他非商品支出。不包括罚款、损失和缴纳的各种税款(如个人所得税、许可证税、房地产税等),也不包括个体工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费用。
4.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是计算受害农村居民的残疾赔偿和死亡赔偿的标准。农村居民的人均纯收入是一个年度会计指标,反映了全国或地区农村居民的平均收入水平。
5.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计算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的标准。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是指农村居民家庭日常生活的全部支出,是反映和研究农民家庭实际生活消费水平的重要指标。
6.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用、工作费用、护理费用、护理费用、社会保障费用、重新入职损失费用、短期生活费用、暂时失业费用。
7.住院生活或采购费。返乡跨省交通费。县内交通费。跨县交通费。护理住宿费。住院食品补贴。住院跑腿费。起诉取证跑腿费。差旅费。因伤服药输液对人体造成的伤害或缝合伤害费。各种复印费。服装报废或财产损失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补偿。残疾辅助设备费。被扶养人的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赔偿。
8.财产损失赔偿标准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为准。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全文》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