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丧葬费标准支付。

2.死亡补偿费:根据交通事故发生地的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十年。16岁以下的,每小一岁减少一年;7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最低不少于五年。

3.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在死者死亡或残疾人丧失工作能力之前实际支持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居民的生活困难补贴标准计算。16岁以下的人将被抚养到16岁。无劳动能力的人将被抚养20年,但50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年至少减少一年,至少不少于十年;70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其他被扶养人将被抚养5年。

4.交通费用:按当事人实际必要费用计算,凭证支付。

5.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证支付。

相关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注:名律在线整理以上内容旨在为更好的解答您的法律疑惑,具体问题请咨询律师,版权内容及视频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载。
推荐律师
孟雷
北京楹庭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企业征拆、拆除赔偿、政企纠纷、股权纠纷等,熟悉企业管理、购并投融资
咨询该律师
张忠启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诉讼、劳动争议、合同纠纷、房产纠纷
咨询该律师
赵延方律师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医疗纠纷
咨询该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