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误工费按医院出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出具的误工证明计算,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失。一般按事故发生前三个月的平均日工资计算。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伤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误工时间由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因伤致残而继续误工,则误工时间可计算至固定残疾日前一天。
3.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按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证明过去三年的平均收入平均收入,参照上一年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平均工资计算。
4.受害人的误工费包括但不限于工资.三补(如饭补、车补、话补).奖金和津贴。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7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第18条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除第1项外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