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在婚姻关系系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债的,应当按照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可以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夫妻双方对财产所有权有明确约定的除外。但夫妻之间的协议往往只有夫妻知道,为了保证第三方的利益,防止夫妻使用财产协议逃避债务,如果第三方可以证明他们不知道夫妻财产所有权协议,也可以作为夫妻之间的共同债务,由夫妻承担还款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