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八条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和抚养未成年人的义务。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法通则若干具体意见(试行)》第十条,监护人的法律监护职责为:
1.保护被监护人的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提起民事诉讼;
5.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
6.当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与他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应当提起诉讼。
此外,根据有关规定,由于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侵犯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由监护人承担护人有财产交监护人管理的,应当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