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并要求强制执行。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父母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权要求父母支付赡养费。如果一方离婚后不支付赡养费,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一审法院将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和警告,以促进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当事人仍不听取建议、教育或者拒绝执行判决的,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执行。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件、民事制裁决定、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由法院移送执行机构执行。这表明,有效的法律文件也可以直接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而无需申请赡养费、赡养费和赡养费。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果离婚后一方不付抚养费,那么另一方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由一审法院对不执行判决的一方进行教育、警告,促其履行抚养子女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