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强制保险赔偿对象排除车辆司机和其他人员,赔偿对象应定义交通事故受害人是车辆人员或第三人,两辆车相撞导致保险机动车翻车和车辆人员死亡属于交通事故,而不是车辆人员被扔出车辆,第二次交通事故导致车辆人员死亡,因此,应确定交通事故,车辆人员是否被扔出车辆,属于保险机动车车辆人员。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