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别人的作品到自己的主页欣赏不构成侵权。

如果是出于营利的目的,转发别人的作品是需要版权所有人同意或者支付报酬的,否则便属于违法侵权。如果对方追究你的责任,就要进行经济赔偿。但是如果只是欣赏转发的话,性质是不一样的,一般来说是不会造成侵权的。

相关法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五条,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权利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通知应当包括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及权利人的真实身份信息。

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应当及时将该通知转送相关网络用户,并根据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据和服务类型采取必要措施;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权利人因错误通知造成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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