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条例》的规定对被拆迁房屋所有人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是货币补偿、房屋产权交换,也可以是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房屋拆迁安置补偿一般分为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两种方式。拆迁房屋在国有土地上建造的,按规定:
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在房屋拆迁许可证颁发之日起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明、租赁证明、房屋租赁合同计算账户,拆迁人应当按照家庭进行补偿安置,即房屋户籍登记人口。现在注册户籍为6人,应按6人分配,并适当照顾孤独的老人、孤独的残疾人、孤独的年轻人。
私人房屋拆迁后获得的赔偿是对被拆迁私人房屋所有人财产损失的赔偿,应当归私人房屋所有人所有。私人房屋所有人超过两人的,应当按照被拆迁私人房屋的权利进行分割。其他住在私人房屋里的共同居民无权要求分割赔偿。私人房屋拆迁后,其他共同居民的安置一般由私人房屋所有人与共同居民协商妥善安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