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衅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害、占用公私财产、在公共场所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1)挑衅犯罪的对象是公共秩序。所谓的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的秩序和人们在生活中应该遵守的共同标准。挑衅犯罪主要发生在公共场所(也发生在偏远和隐蔽的地方),往往对公民的个人造成损害。人格或公私财产造成损害,但挑衅犯罪一般不侵犯特定的个人。个性或公私财产,主要指向公共秩序,挑战整个社会,蔑视社会主义道德和法律制度。
(2)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要素。本罪客观上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本条规定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如下: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随意殴打他人,是指不健康的动机,如玩威望、取乐、无缘无故。不合理地殴打认识或从未认识过的人。这里的“恶劣情节”是指残忍、多次随意殴打他人;造成被殴打自杀等严重后果,
2.追逐.拦截.虐待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虐待他人,是指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无故追赶.拦截.侮辱.虐待他人,这主要表现为追逐.拦截.虐待妇女。这里的“恶劣情节”主要是指定期追逐.拦截.虐待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引起公众愤怒的;其他后果等。需要指出的是,如果行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迫猥亵或侮辱妇女,则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
3.强迫或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是指通过不合理的流氓手段,强迫市场。商店的商品和他人的财产,或者随意损坏。破坏。占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的,是指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的公私财产数量大;造成不良影响;多次强迫或者任意损坏。占用公私财产的;造成公私财产严重损失的,等。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是指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健康动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制造麻烦,扰乱公共场所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是指公共场所正常秩序被破坏,引起群众恐慌。逃跑等严重混乱的情况。只要犯罪者有上述四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就构成挑衅罪。但在审判实践中,犯罪者往往强迫他人,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先追逐。拦截。虐待他人;,然后随意损坏。占用公共和私人财产。行为人寻求精神刺激。快乐的流氓动机通常会实施多种行为,此时只有一种犯罪。
(3)寻衅滋事罪的主要要素是本罪的主体,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挑衅罪的主观要素只能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也就是说,公开蔑视国家法律、纪律和社会道德。其动机是通过挑衅活动,追求精神刺激,填补精神空虚。主要从四个方面,因为挑衅侵犯了公共秩序,挑衅行为更特殊,知道挑衅嫌疑人殴打一些无辜的过去行人,在国家公交车站、地铁站等公共场所,对于一些社会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非常忽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