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肇事逃逸过程中,行为人主观上没有悔改,不符合缓刑的条件。因为交通肇事逃逸是指肇事者逃离肇事现场逃避法律调查的行为,主观上有逃避法律调查的心态,所以没有悔改心理。即使他们在归还案件后有悔改和赔偿,他们的犯罪也远远大于肇事后没有逃跑的人,所以他们只应该考虑轻处罚,不应该适用缓刑。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往往处于孤立和无助的危险状态。由于这种状态是由肇事者的交通违法行为造成的,肇事者有法律义务及时消除这种危险状态。肇事逃逸后,不履行法律义务,实际上形成了新的违法行为。
因此,交通肇事逃逸,无论是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还是刑事责任都比没有逃逸严重得多。缓刑是指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的罪犯,根据犯罪情节和悔改,暂停原判决,不再危害社会,规定一定的考验期,在考试期间被判刑的罪犯不再犯新罪,没有发现遗漏,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安部门监督管理规定,原判决不再执行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