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是指肇事者在交通事故中给予受害者一定的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医疗费用、救援费用、伤残赔偿、死亡赔偿、丧葬费用。参加丧葬人员的工作延误费用。交通费用。以及根据医生的建议赔偿的营养费用。护送费用。全休息证明中的工作天数。数据所需的交通费用等。一般来说,交通事故保险的赔偿范围包括以下三种:
1.死亡支付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支付死亡保险金,死亡支付全额支付。
2.残疾支付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造成残疾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支付残疾保险金,残疾支付是部分支付。
3.医疗支付,当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支付医疗费用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支付。医疗支付规定有最高限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疾的附加保险承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