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亲属的精神赔偿金。这种精神慰藉金以死者亲属死亡所遭受的精神痛苦为填补对象。在司法实践中,该赔偿的要求权人应限于死者的近亲。没有近亲关系的其他利益相关者(如债权人)无权要求死亡赔偿。
非法侵犯他人生命权的事实发生后,受害人没有近亲属的,侵权人不承担死亡赔偿金。我国立法司法解释中没有死亡赔偿金分配规定,在现实生活中可能存在赔偿金分配纠纷。根据死亡赔偿金的安慰性质,应考虑近亲与死者的身份关系、共同生活关系和实际生活条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