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赔偿金按上一年被起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标准计算20年。但60岁以上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具体计算公式为:
(1)死亡赔偿金(60岁以下人员)=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x。
20年;
(2)死亡赔偿金(60岁以上人员)=上一年度被诉法院所在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x(20年-增年);
(3)死亡赔偿金(75岁以上人员)=被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纯收入X5年。
如果车祸受害者死亡,需要抚养的被扶养人需要赔偿被扶养人的生活费用,通常计算到成年人,即18岁。如果他们没有工作能力,他们应该计算20年。精神损害赔偿金应根据当地经济状况计算,然后对家属进行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