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导致婚姻关系破裂,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损失,导致婚姻关系破裂的法律制度。
法院判决确定的离婚赔偿,如果对方消失,找不到对方,可以持法院离婚判决,向法院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不归还,法院将另一方列入不诚实名单,限制高消费(如限制高速铁路、地、飞机和高消费场所),从而极大地限制另一方的生活。如果对方故意不归还钱,他将被法院拘留。
《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