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区分不同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协议,婚前首付,以首付方名义登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房屋所有权属于登记方,婚后偿还贷款及其增值部分需要给对方折扣;婚前首付,以双方名义共同登记,婚后共同偿还贷款,房屋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根据贡献、过错等确定房屋分割比例,获得房屋所有权的,给予对方相应比例的折扣补偿;婚前全额购买,以个人名义登记的,属于个人所有,不需要支付折扣补偿;婚前全额投资,以双方名义共同登记的,可以认定为对方的礼物。婚后,夫妻变更登记房屋所有人的,需要查看登记原因,具体分析案件;如果房屋有特殊性质,如果没有房屋资本,法院可能不处理房屋所有权,只处理其居住使用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