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新娘不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新娘的表达不是一个标准化的法律术语。人民法院审理的新娘纠纷案件的原因,按照有关规定确定为婚姻财产纠纷。主流观点认为,新娘一般是婚前收入,明确为结婚礼物,应属于受赠人的个人财产。
彩礼能否退还:
许多人认为彩礼是为了结婚而支付的,离婚后应该退还。事实上,这是一种误解。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将彩礼的支付分为两类:双方未结婚的,应当退还彩礼。已婚离婚的,原则上不退还彩礼。人民法院只支持根据下列情况退还彩礼:
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第三,婚前付款,给付人生活困难。如果不符合这三种情况,法院不支持返还彩礼。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