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婚姻是自由的,但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当我们行使婚姻自由时,我们应该依法受到限制。在实践中,最常见的是,当男人想起诉离婚时,如果女人在怀孕期间,或终止怀孕不到半年,在这个特殊时期,基于妇女权益和子女权益的保护,法律规定,男人不得离婚,即使起诉不知道,法院将驳回男人的离婚诉讼。
另一种情况是,在上一次起诉被驳回后,没有新的特殊法律情况。同一原告不能在半年内起诉两次,必须等到第一次判决生效6个月后才能再起诉。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