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直接抚养一方的支付标准为月总收入的20%-30%;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适当调整支付比例。如果一方没有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其财产可以抵消子女抚养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第七条规定,子女抚养费的金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支付。承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增加,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金额可根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
在特殊情况下,上述比例可以适当增加或降低。子女监护权是离婚父母无法回避的话题,监护权问题也存在监护费问题。此时,在确定了儿童监护权问题后,就是确定监护费金额的问题。此时,最终的监护费金额需要结合家庭的实际情况来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