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证;
2.儿童户口本.出生证.夫妻户口本到夫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迁出;
3.如果孩子还小,没有户口,需要离婚证明,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明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父母双方的户籍登记簿等材料,到有子女监护权的户籍所在地办理户籍;
4.根据离婚证明中规定的子女所有权内容,向需要迁入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出具迁入证明,并向当地派出所申请迁入证明(在居委会证明上盖章);
5.户籍证明,到儿童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
6.移民证明到派出所办理移民手续。根据我国法律,子女的户口可以跟随父母的任何一方,所以离婚后有监护权可以搬迁户口,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根据孩子自己的意见,或者有合理的理由和证据对孩子有利,可以加强胜诉的可能性,双方同意或法院判断户口迁移,可以携带相关信息到警察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