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亲子鉴定是指有关机构必须出具的委托书(需要律师函或法院出具的委托书),经一系列司法公证程序后完成的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法院证据使用。当事人可以通过有关部门、法院、律师事务所办理委托手续,也可以直接由个人委托进行司法鉴定。被鉴定人必须至少由成年父亲(或成年父亲和母亲)和儿子组成。成年鉴定人应当自愿同意鉴定。12岁以上的青少年有知情权,应当适当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