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中,许多人因经济困难等原因拖延甚至拒绝支付赡养费。但是,无论离婚与否,父母双方都有抚养子女的义务,任何一方都不得拒绝履行抚养义务。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可以处理以下不同情况:
(1)夫妻自愿离婚,已就子女抚养费达成协议。如果现有一方拒绝抚养孩子,抚养孩子的一方可以根据当地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群众组织和其他单位组织的力量开展思想教育。未成年子女也可以由法定代理人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原抚养费由人民法院判决或者人民法院调解,一方拒绝履行,抚养一方可以代表未成年子女请求人民法院依照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即:拒绝执行相关赡养费、赡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者裁定,由人民法院依法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当承担协助执行的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