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条件的赡养费可一次性支付。暂时不符合条件的,可按月或定期支付,也可按收入季度或年度支付。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具体意见》第八条规定,抚养费应当定期支付,有条件的可以一次性支付。第九条规定,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其财产可以抵消子女抚养费。
根据上述规定,赡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为每月支付,每月进入儿童赡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望儿童时支付。在实践中,许多当事人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赡养费,因为这样可以省去要钱的麻烦,也可以抵消另一方的住房支付。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支付方式,取决于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和对方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得责令一次性支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