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增加赡养费,离婚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规定增加赡养费。具体规定如下:
父母离婚后,子女被判一方抚养,另一方应支付赡养费。在下列情况下,如果父母有能力支付,子女可以要求增加赡养费:
1.原抚养费金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孩子因病.上学.实际需要超过原定金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要求增加。
其他正当理由,如给付方收入显著增加等。
也就是说,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来确定的儿童抚养费的前提可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如价格上涨、生活、学习成本上升、儿童疾病或意外伤害、父母经济能力的变化等,都可能导致儿童实际成本的增加。此时,是否可以要求增加儿童抚养费,可以根据上述情况来判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