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监护权带走子女,侵犯对方作为父亲或母亲的探视权。监护权也变相剥夺了子女的亲权,这是非法的。然而,在这种实践中很难确定,因为在非法行为层面很难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八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