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应当根据各自违法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规模划分责任。三方以上交通事故是指事故当事人为三方或者三方以上复杂,事故原因需要事故处理部门进行专项调查和专业鉴定。
在三方或三方以上事故中,事故责任人通常是机动车司机,但也有一种特殊事故责任人事故,是乘客上下机动车,不注意安全和其他车辆交通事故,造成机动车等机动车损坏,这些事故主要发生在出租车乘客身上。此时,乘客是事故责任方。各方对事故事实和责任无争议的,也可以填写《当事人解决交通事故协议》,自行快速解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责任划分公正、程序合法的,应当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调查及认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在责令原办案单位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后,可以作出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
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的复核结论:
(一)事实不清的;
(二)主要证据不足的;
(三)适用法律错误的;
(四)责任划分不公正的;
(五)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