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持卡人来说,如果他们想有效地规避风险,他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更换银行卡,用芯片卡代替磁条卡。目前,各大银行正在推广芯片卡的使用。芯片卡在信息保存和克隆难度方面更安全;减少储蓄卡消费,养成储蓄和消费分离的习惯,从而降低大额存款被盗的风险。同时,由于信用卡支付有限,信用卡与银行实际扣款之间有时间间隔,建议尽量使用信用卡消费;妥善保管银行卡和密码,不要将密码交给他人或通知他人,

提高对钓鱼网站、不安全链接、欺诈电话的警惕性,不要在不安全的环境中输入密码,避免信息泄露;打开短信提醒功能,随时注意,随时掌握资金变动,提高响应速度,防止损失扩大。第一次取款、消费或吞卡操作,证明人卡未分离,发生时人卡位置;立即通过电话或柜台,持卡报警;如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立即联系控制资金。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九条 商业银行办理个人储蓄存款业务,应当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存款人保密的原则。对个人储蓄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十条 对单位存款,商业银行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查询,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权拒绝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冻结、扣划,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刑法》第二十七条【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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